设中幼网为首页
RSS订阅 | 手机版 | 微信订阅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百年回望——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征稿活动

广东:超1.2万人小区分设2所以上幼儿园

2022-02-16 收藏 复制地址
转载:

    本报讯(通讯员 钟嘉仪 马妍 记者刘盾)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提出,超出1.2万人的住宅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的幼儿园。  《意见》强调,住宅小区开发总量不达4500人的零星开发商品房项目等,按照住户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以及幼儿园服务半径要

   

 

  本报讯(通讯员 钟嘉仪 马妍 记者 刘盾)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提出,超出1.2万人的住宅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的幼儿园。

  《意见》强调,住宅小区开发总量不达4500人的零星开发商品房项目等,按照住户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以及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结合实际另行规划预留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个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计)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未达到配建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需承担与其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用地成本,解决其新建住宅区内适龄幼儿的学位需求。

  《意见》明确,广东省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标准足额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套幼儿园学位数。

  《意见》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竣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套幼儿园应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欢迎关注“学前教育网”、“园长”微信公众号。
⊙欢迎分享、转载,转发请勿做任何修改,包括本声明。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中幼网编辑整理,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分享到手机/微信/QQ

  • 学前教育网微信公众号

  • 333美丽童话公众号

  • 中幼网QQ公众号

  • 幼教圈QQ公众号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想要吗

德育报学前教育微信公众号欢迎您关注

亲子早教

教育理论

2020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日程安排

热门排行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