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在上幼儿园期间
一年内两次摔伤
头部脸部均缝针
幼儿园负责人未曾探望
家长要求退一年学费
幼儿园拒赔
谭女士4岁多的孙子是在天顶街道的“天麓伟才厚永幼儿园”上小班,对幼儿园已经失望的家长,要求园方退还孩子这一年的学费,以及孩子治疗期间家长的误工费,不过遭到园方的拒绝。


2021年4月19日下午4点多钟,4岁多的孙子小飞因为被另一个孩子绊倒,左边脸部直接磕在一个凳子的边角上,撞开了一条两公分长的口子,在医院里缝了三针。

接着,12月9号下午3点多钟,孙子小飞在室外的滑梯上玩耍时,又一次摔伤了头部。





谭女士称,孙子小飞在受伤后,出现不能入睡或者容易惊醒的情况,经过向医生询问,属于儿童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
而让她和儿子媳妇最气愤的是,幼儿园的负责人在孩子受伤后,只是支付了孩子的医疗费。






谭女士还告诉记者,第二次摔伤后,家人已经彻底对这家幼儿园失去了信任,目前小飞已经转学到另外一家幼儿园就读。
如今她就是想找到天麓伟才厚永幼儿园,协商后继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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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方称家长提出赔偿标准太高
无法接受
双方已三次沟通
社区介入协调
律师:孩子治疗期未享受教育服务
幼儿园应退费
谭女士认为孙子小飞在幼儿园两次摔伤,园方存在管理失职,作为家长提出退学费以及赔偿误工费等在情理之中。
2月14日上午,幼儿园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再次表示拒绝。目前,当地社区已经介入协调。






这位幼儿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家长提出的赔偿标准太高,园方无法接受,但对于此事如何善后处理,幼儿园方面愿意双方坐下来沟通协商。








但是此前,家长一方并没有拿出好好沟通的态度。



谭女士表示,家长一方并没有不想沟通的意思,只是幼儿园给出的赔偿金额太低。
而随后一位社区工作人员也证实,双方确实已沟通协商过三次,确实是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没能谈拢。但是将来双方还愿意继续沟通的话,社区愿意出面组织。
对于家长一方提出的退还一年学费以及赔偿误工费等一些费用诉求,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黄康律师表示,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小孩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幼儿园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对于赔偿金额,并不是家长要求多少就赔多少。



编辑 | 甜冰
审核 | 水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