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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回望——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征稿活动

建立“教育券”制度 保障每个儿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

2008-06-14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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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店街道位于临淄城区西南城郊结合部,辖区48.43平方公里,人口3.5万,村居31个。辖区有幼儿园4处,幼儿教师45名,在园幼儿738名。几年来,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水平显著提高,1998年建成淄博市首批教育强乡镇,2003年实现教育初步现代化。辖区有1所省级示范园,3所市级示范园。2004年,中心幼儿园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争创为“淄博市农村十佳幼儿园”,国家教育部领导先后三次对辛店街道的教育进行了视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建立政府投入的长效机制。2004年,辛店街道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教育券”制度,并于10月10日举行了隆重的“教育券”首发仪式。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山东电视台、淄博电视台,《解放日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作了跟踪报道,央视国际网、新华网、新华报业网、新闻网、新浪网、大众网、长江网、百灵网等30多个知名网站分别以“山东首张教育券,资助学前幼儿和贫困学生”、“省内首张教育券诞生临淄”、“教育券淄博初试水”等标题予以发布和转载。“教育券”制度建立后,我们认为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在全国第一个以街道为单位建立了“教育券”制度。二是在全国第一个在学前教育段试行“教育券”制度。三是在全国第一个将“教育券”寓于人事管理之中,激活了教育内部活力。下面,就建立“教育券”制度所做的几点探索性的工作向领导作以汇报。

  一、“教育券”制度的提出

  “教育券”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于20世纪50年代最先提出来。其基本内涵是转变公共教育经费的传统分配方式,把原来政府对学校直接分配教育经费转变为向每一个家庭直接发放等量的“教育券”,学生持券自由选择学校,学校凭券到政府换取公共教育经费。目前,“教育券”制度已在全世界30多个国家推行,我国浙江省在部分市县的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进行了探索实施。

  “教育券”制度成为教育制度创新、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学校公平竞争、转变政府教育管理方式的有效政策工具。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辛店街道实施“教育券”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一是2003年工农业生产总值18.52亿元,财政收入实现3030万元,2004年高达4336万元,不断增加的经济实力,为学前幼儿实施部分免费制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幼儿教师的工资全部由街道发放,工资的发放标准和政策由街道制定,在管理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为“教育券”激活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条件。三是从99年开始,辛店街道不断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先后进行了岗位聘任和津贴分配改革,市场经济调节下的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思想意识已经形成,为“教育券”的实施提供了思想保证。鉴于以上分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辖区内向符合条件的学前幼儿发放“教育券”,建立新的学前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二、“教育券”筹措、发行的基本做法

  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集两委成员分析会、幼儿教师座谈会和村居领导动员会,经多方论证,2004年教师节前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教育券”的意见》。并印发了明白纸3000份,向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

  1、“教育券”资金筹措途径。学前幼儿接受部分免费教育所需经费,由街道办财政部门筹措;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认购“教育券”的形式捐资助学,逐步建立学前幼儿助学“教育券”基金。截止到今年6月,街道增加投入19万元发放“教育券”,王朱村投入4万元、渠村投入5万元、裕华房地产公司投入3.2万元购买“教育券”资助学前幼儿。

  2、“教育券”的发放范围。拥有辛店街道户籍的学前幼儿,04年发至3岁以上幼儿,05年延伸到2岁以上幼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因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伤亡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3、“教育券”的发放标准。结合辛店街道的实际情况,学前幼儿每年享受260元的“教育券”待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每年享受300元的“教育券”待遇;因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伤亡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享受200元的“教育券”待遇。

  4、“教育券”的发行机制。学前幼儿“教育券”由居民持本辖区户口簿领取;贫困幼儿由家长持相关证明,经幼儿园认定、中心校审核后领取“教育券”。“教育券”由财政和教育等部门统一盖章,通过村居发到幼儿家长手中,幼儿园负责回收“教育券”,并到财政部门兑现资金。在工作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公示制度”和“层层审核制度”,做到了“四公开”,即公开实施“教育券”的单位、公开享受补助人员、公开享受补助标准、公开工作程序,保证了发行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教育券”制度带来的巨大变化

  1、“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将政府筹集的教育经费变“教育券”后,让过去群众“看不见”的教育福利变得一目了然,群众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和好处,树立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教育券”成为党委、政府加强村民管理的有力抓手,对7个违犯计划生育政策、9个无理上访户停发了“教育券”,促进了计划生育的实施,减少了无理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辛店街道在保证所有教育公用经费全部拨付到位的前提下,每年从预算外拿出20余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券”的发行,学前幼儿生均达到260余元。04年筹资34万余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幼儿教师养老保障体系,解除了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05年,党工委、办事处投资近1500万元(分两期完成)新建中心小学;投资200万元将原中心小学改建成新的中心幼儿园,在桑杨小学原址上吸引社会资金500万元,建设高标准的桑杨幼儿园,逐步建立公私双轨并行,教育券全面调节的运行机制。

  2、“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育券”制度实施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幼儿教师工资改革的意见》,将“教育券”纳入教育人事管理之中。幼儿教师的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由中心校统一发放,包括基础工资120元/月,教龄津贴4元/年、学历津贴中师80元/月(专科以上学历100元/月)及取得教师资格证的10元/月,月人均260元,约占工资总额的40%;绩效工资由幼儿园自主发放,主要是各园凭收回的“教育券”到街道兑换等额经费,月人均450元,约占幼儿教师工资总额的60%,然后根据幼儿教师保教幼儿的多少,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劣,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教优酬。“教育券”制度实施后,幼儿教师人均增资100元,高的月收入900余元,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园长的办园积极性。政府在学前教育方面所承担的义务通过发行“教育券”的方式直接发到幼儿手中,幼儿拿着“教育券”可以在本辖区自由选择幼儿园和老师。一方面使幼儿变成教育市场中最活跃且享有主动权的主体,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中心。另一方面形成了竞争向上、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给幼儿园园长增加了压力和责任。迫使园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保教质量。有一位园长说:“如果我们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拿着教育券到其他幼儿园入园,不用领导说,我们自己就会感到没有面子”。

  4、“教育券”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幼儿入园的积极性。“教育券”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待遇,让更多的幼儿家长选择了高标准地幼儿园,促使民办幼儿园上标准、上档次,未经注册的私人办园已经很难招到幼儿,不符合标准的私人办园正在逐渐萎缩。据统计,建立“教育券”制度后,04年增加幼儿83名,05年又增加幼儿124名,学前三年入园率达100%。其中有两所非法办园已经停办,50名幼儿从非法园转到公办幼儿园,56名是从城区幼儿园转回来,18名3岁以下婴幼儿提前入园。

  5、“教育券”实施有利于体现公平立教。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家长可根据经济情况决定其是否入园。“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幼儿每年再增加300元的“教育券”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视幼儿的自尊心。“教育券”的多少同教师的工资挂钩后,教师由喜爱漂亮的、家庭好的幼儿开始向关注每一幼儿转变,让每一名幼儿都充满欢乐,让所有的幼儿每天都有一个幸福的笑脸,成为幼儿教师的共同心愿。

  “教育券”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信誉卡”,是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报销单”,是学校教师对政府的“工资折”。辛店街道“教育券”制度的实施,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已得到国家教育部、省、市、区领导、各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全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晓霞评价说:“你们开展的工作很有创意,你们为教育事业、为儿童着想,把国外的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当地。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省政府王军民副省长批示说:“临淄辛店中心校推行‘教育券’的经验很好,可安排教育厅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2004年12月底,我们作为淄博市的唯一代表在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例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2005年1月,我们又作为临淄区的唯一代表在淄博市基础教育工作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工作总结报告上评价为“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段推行“教育券”制度。此举在我省尚属首例,其中学前教育段发放“教育券”属全国首创。” 2005年4月份,淄博市副市长段立武专门到辛店街道幼儿园进行了视察,对“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5年5月份,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行的“全国幼教事业发展高层论坛暨苏州市农村幼教工作现场会”上,辛店代表山东省做了典型发言,引起与会代表的强烈反响与关注,也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在“教育券”制度的实施上我们做了一点有益的探索,但与领导、同志们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开拓创新,拚博进取,努力推动辛店的教育水平实现更大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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