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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入园挂钩

2011-06-28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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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别幼儿园借六一向家长募捐,福建省教育厅明确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入园挂钩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近日,针对个别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发动家长捐款,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紧急叫停,并强调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儿


针对个别幼儿园借六一向家长募捐,福建省教育厅明确——

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入园挂钩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近日,针对个别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发动家长捐款,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紧急叫停,并强调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儿童入园挂钩,更不得违背家长意愿以“捐赠”名义实行各种名目的经费摊派,或利用六一等节假日变相要求家长捐款。

福建强调,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对公办幼儿园违规收费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退还违规所收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收费的,应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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