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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回望——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征稿活动

“孕”的是幼儿还是风险?

2010-10-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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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以及现代人快节奏、重压力的生活,导致不孕不育人群日益扩大。除了正规的不孕不育专科门诊和医院火爆之外,“代孕中介”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网络和报刊广告上,其“灰色面孔”则引来妇产科医生和法律界人士的担忧。

代孕中介:有需求就有利润

记者以要找代孕的名义,在浙江代孕网上联系到了总站长张海华,了解了代孕的整个“流程”:先在公共场所见面核实客户的身份,然后去他们的办公室,从公司推荐的3~5名代孕妈妈中挑选一名,选好后这位“妈妈”将与客户夫妻一起进医院体检,医生根据代孕妈妈和客户的供卵周期差距,制定方案调整周期,待两人生理周期一致后取卵。接下来,2、3天后移植,12天后就能出结果。整个流程大概需要2个月左右。

就流程而言,几乎所有的“代孕中介”都大同小异,差别最大的是价格。有中介称“8万元包男孩”,有中介则表示“起码20万”。据了解,不同的方式,价格差别大。总体而言,做“试管”比做“人工”要贵2~3万元;而如果是做“人工”的话,“优质”的又要比“一般”的价格贵许多。

“代孕志愿者”也有级别,不同级别价格也不一样。有些代孕网站按容貌、学历等把她们划分为从A到I的不同等级,每个等级的“补偿”标准也不同,例如最初级别的A级:初中学历,容貌一般,“爱心补偿”为4万。大专学历,容貌一般的E级志愿者“爱心补偿”为7万元。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I级志愿者则在10万元以上。

据了解,去找“代孕中介”的夫妻都有难言之隐,如女方因年龄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自己生幼儿,也有不愿自己生的。这块市场大不大?中介方毫不掩饰:没有需求,没有利润,“代孕中介”广告能满天飞吗?

医生:绝不允许代孕

记者随即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一位专家咨询,对“代孕”行为医院如何对待?这位专家非常坚定地表示,国家有相关文件规定,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生幼儿规定要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医院要核对过,除非有人做假证件蒙混过关。

据了解,2001年我国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医疗科研机构不得做代孕手术。

记者将医院的态度和该法规搬出来与该中介理论。张海华显得很不屑:“正常情况下医院是不给做代孕手术的,我们通过关系进医院也是有成本的,医生也是有风险的。客户自己有关系也可以不用我们介绍医院。”“我们要向客户收医院联系费的。”“我们现在不方便告诉你是哪家医院,如果任何人都随便告诉,哪个医院还敢跟我们合作!我们承诺至少是公立三甲医院,否则你可以不做,我们这么多客户靠骗早做不下去了,这一点是肯定保证的。你确定要做,我们会告诉你的。”

对于法规,张海华显然也很熟悉,他辩解说:《办法》只是针对国内科研医疗机构,对个人行为没有规定,所以对个人的代孕行为并没有约束力。

张并表示,他们和“代孕志愿者”之间有协议,资料是保密的,一旦代孕完成后,会把所有的资料销毁。“代孕处于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与法律并不抵触。”

律师:呼吁相关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傅鼎生律师明确表示:代孕是违法的。他说,我国现有法律找不到有关代孕的任何法律依据,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代孕是可行的,所以其不可行。这与一般的民事行为不同,一般民事行为是法律没有规定其不可行,所以其可行。代孕为什么特殊?因为生育繁殖涉及到人的身份关系,如果允许其存在,就会造成身份混乱,血缘系统难以识别,进而会危害到人类的未来。

傅鼎生教授认为,“代孕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世界各国法律普遍认为,生育权是身体权的一部分,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我国法律规定,母子关系的确立,看出生而不是看血缘。也就是说,谁生的,谁就是母亲。因此,客户与“代孕中介”、“代孕志愿者”三方签订的协议不会产生法律效应,去寻找“代孕中介”的人,很可能钱财、幼儿两失。

同时,傅鼎生教授呼吁,对“代孕”,法律还是应该作出探索和明确的规范。

来源:雅虎育儿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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