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女孩摔婴案不应不了了之,应作为严重刑事案件认真调查。
李玫瑾说:“调查不以处罚为主要目的,它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刑事案件,至少调查应该有一个公布的结果。”
李玫瑾认为,该案应在调查后由法院作出决定,比如少年法庭,不进行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任何教育的方式,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绝对不能不了了之。“如何通过立法来完善14周岁以下的孩子行为问题的教育和干预,要让孩子明白,你的行为也是有社会责任的。”
事发后,女孩的母亲带她离开重庆,去了新疆,对此,李玫瑾认为不妥。
李玫瑾称:“她的妈妈不能带着她一走了之,她至少应该对社会对公众作出道歉,同时解释这个孩子的错误,父母对她进行了哪些教育。”她虽然未成年,但是她的心理已经非常扭曲了,不能简单地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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