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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的思维发展与学习数学心理特点

2011-07-18 收藏 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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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怎样学习数学的?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理由是,他们几乎在不经意间就学会了数数。尽管开始时是胡乱地数,但逐渐地

 
儿童是怎样学习数学的?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理由是,他们几乎在不经意间就学会了数数。尽管开始时是胡乱地数,但逐渐地,他们就记住了正确的顺序,并且还能理解数的实际意义、做简单的加减运算……这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然而,这对幼儿来说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事实上,幼儿的数学概念从萌发到初步形成,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而这一切都缘于数学知识本身的特点。
    一、数学知识的特点
    前面已经阐明,数学是对现实的一种抽象。1,2,3,4……等等数字,绝不是一些具体事物的名称,而是人类所创造的一个独特的符号系统。正如卡西尔(E.Cassirer)所言,“数学是一种普遍的符号语言——它与对事物的描述无关而只涉及对关系的一般表达”。[5]也就是说,数是对事物之间关系的一种抽象。
    数学知识究其实质,是一种高度抽象化的逻辑知识。
    1、数学知识是一种逻辑知识。
    数学知识所反映的不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或属性,而是事物之间的关系。当我们说一堆橘子的数量是“5个”时,并不能从其中任何一个橘子中看到“5”这一属性,因为“5”这一数量属性并不存在于任何一个橘子中,而是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所有的橘子构成了一个数量为“5”的整体。我们要通过点数得出橘子的总数来,就需要协调各种关系。可以说数目概念的获得是对各种关系加以协调的结果。
    因此,幼儿对数学知识的掌握,并不像记住一个人的名字那样简单,实际上是一种逻辑知识的获得。按照皮亚杰的区分,有三种不同类型的知识:物理知识,逻辑数理知识和社会知识。所谓社会知识,就是依靠社会传递而获得的知识。在数学中,数字的名称、读法和写法等都属于社会知识,它们都有赖于教师的传授。如果没有教师的传授,儿童自己是无法发现这些知识的。物理知识和逻辑数理知识都要通过儿童自己和物体的相互作用来获得,而这两类知识之间又有不同。物理知识是有关事物本身的性质的知识,如橘子的大小、颜色、酸甜。儿童要获得这些知识,只需通过直接作用于物体的动作(看一看、尝一尝)就可以发现了。因此,物理知识来源于对事物本身的直接的抽象,皮亚杰称之为“简单抽象”。逻辑数理知识则不同,它不是有关事物本身的性质的知识,因而也不能通过个别的动作直接获得。它所依赖的是作用于物体的一系列动作之间的协调,以及对这种动作协调的抽象,皮亚杰称之为“反省抽象”。反省抽象所反映的不是事物本身的性质,而是事物之间的关系。如幼儿掌握了橘子的数量“5”,就是抽象出了这堆橘子的数量关系特征,它和这些橘子的大小、颜色、酸甜无关,也和它们的排列方式无关:无论是横着排、竖着排,或是排成圈,它们都是5个。儿童对于这一知识的获得,也不是通过直接的感知,而是通过一系列动作的协调,具体说就是“点”的动作和“数”的动作之间的协调。首先,他必须使手点的动作和口数的动作相对应。其次是序的协调,他口中数的数应该是有序的,而点物的动作也应该是连续而有序的,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重复。最后,他还要将所有的动作合在一起,才能得到物体的总数。
    总之,数学知识的逻辑性,决定了幼儿学习数学知识不是一个简单的记忆的过程,而是一个逻辑的思考的过程。它必须依赖于对各种逻辑关系的协调,这是一种反省的抽象。
    2、数学知识是一种抽象的逻辑知识。
    数学知识所反映的还不仅仅是具体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遍存在的数学关系。即使是幼儿阶段所学习的10以内的自然数,也具有抽象的意义。比如“5”,它可以表示5个人、5只狗、5辆汽车、5个小圆片……任何数量是“5”的物体。只有当幼儿懂得了数字所表示的各种含义时,才能说他真正理解了数字的意义。这不仅需要他能从一堆具体的事物中抽取出5这一数量属性,还要能把这一抽象的计数原则运用于各种具体的事物身上,知道“5”不仅属于5只橘子,它是一种抽象的数学关系。
    幼儿要能理解数学知识的抽象性,必须具备一种抽象的逻辑思考能力,即要能摆脱具体事物的干扰,对其中的数学关系进行思考。如在进行“5的分合”时,具备抽象思考能力的幼儿就能理解,他分的不仅是5个橘子,而且是一个抽象的数量“5”。他分的结果也不仅对当前的事情有意义,而且能够推广到其它任何数量为“5”的事物上面——它们都可以根据这个原则进行分合,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数量。反过来,如果幼儿不能进行抽象的思考,即使他能够分5只橘子,也不一定会分5个苹果,因为对他来说这又是另一件事情了。
    由此可见,幼儿学习数学知识是一个从具体的事物中抽象出普遍的数学关系的过程。幼儿要能理解数这种抽象的逻辑知识,不仅要具备一定的逻辑观念,还要具备一定的抽象思考能力。那么,幼儿是否具有了这些心理准备呢?
    二、幼儿学习数学的心理准备
    幼儿有没有逻辑呢?皮亚杰认为是有的。儿童通过反省的抽象所获得的逻辑数理知识,正是其逻辑的来源。这里要解释的是,皮亚杰所说的逻辑,不同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思维的“逻辑”,而是包含两个层面,即动作的层面和抽象的层面。儿童逻辑的发展遵循着从动作的层面向抽象的层面转化的规律。他对儿童逻辑的心理学研究发现,对应结构、序列结构和类包含结构不仅是数学知识的基础,也是儿童的基本的逻辑结构。也就是说,数学知识的逻辑和幼儿的心理逻辑是相对应的。幼儿思维的发展,特别是幼儿逻辑观念的发展,为他们学习数学提供了重要的心理准备。那么,幼儿的思维发展为他们学习数学知识提供了什么样的逻辑准备呢?
    1.幼儿逻辑观念的发展
    我们以数学知识中普遍存在的逻辑观念——一一对应观念、序列观念和类包含观念为例,考察幼儿逻辑观念的发展。
    (1)一一对应观念
    幼儿的一一对应观念形成于小班中期(3岁半以后)。起初,他们可能只是在对应的操作中感受到一种秩序,并没有将其作为比较两组物体数目多少的办法。逐渐地,他们发现过去仅靠直觉判断多少是不可靠的:有的时候,占的地方大,数目却不一定多。而通过一一对应来比较多少更加可靠一些。在小班末期,有的儿童已建立了牢固的一一对应观念。比如在“交替排序”活动中,存在四种物体,其中既有交替排序,又有对应排序。教师问一个儿童小鸡有多少,他通过点数说出有4只,再问小虫(和小鸡对应)有多少,他一口报出有4条。又问小猫有多少,他又通过点数得出有4只,再问鱼(和猫对应)有多少,他又一口报出有4条。说明幼儿此时已非常相信通过对应的方法确定等量的可靠性。
    但是能不能说,幼儿此时已在头脑中建立了一一对应的逻辑观念呢?皮亚杰用一个有趣的“放珠子”实验作出了相反的回答。实验者向幼儿呈现两只盒子,一只盛有许多珠子,让幼儿往另一只空盒子里放珠子,问幼儿如果一直放下去,两只盒子里的珠子会不会一样多,幼儿不能确认。他先回答不会,因为它里面的珠子很少。当主试问如果一直放下去呢,他说就会比前面的盒子多了,而不知道肯定会有一个相等的时候。可见幼儿在没有具体的形象作支持时,是不可能在头脑中将两个盒子里的珠子作一一对应的。
   (2)序列观念
    序列观念是幼儿理解数序所必需的逻辑观念。幼儿对数序的真正认识,不是靠记忆,而是靠他对数列中数与数之间的相对关系(数差关系和顺序关系)的协调:每一个数都比前一个数多一,比后一个数少一。这种序列不能通过简单的比较得到,而有赖于在无数次的比较之间建立一种传递性的关系。因此,这是一种逻辑观念而不仅仅是直觉或感知。那么,幼儿的序列观念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
    我们可以观察到,小班幼儿在完成长短排序的任务时,如果棒棒的数量多于5个,他们还是有困难的。说明幼儿这时的幼儿尽管面对操作材料,也难以协调这么多的动作。中班以后,幼儿逐渐能够完成这个任务,而且他们完成任务的策略也是逐渐进步的。起先,他们是通过经验来解决问题,每一次成功背后都有无数次错误的尝试。我就看到有一个幼儿在完成排序之前经历了12次失败,而且每次只要有一点错误就全部推翻重来。到了后一阶段,幼儿开始能够运用逻辑解决问题。他每次找一根最短(或最长)的,依次往下排。因为他知道,他每次拿的最短的棒棒必定比前面所有的长,同时必定比后面所有的短。这就说明幼儿此时已具备了序列的观念。同样,这种序列观念只是在具体事物面前有效。如果脱离了具体形象,即使只有三个物体,幼儿也很难排出它们的序列。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小红的岁数比小明大,小亮的岁数比小红大。他们三个人,谁的岁数最大?”幼儿对这个问题是感到非常困难的。
   (3)类包含观念
    幼儿在数数时,都要经历这样的阶段:他能点数物体,却报不出总数。即使有的幼儿知道最后一个数就是总数(比如数到8就是8个),也未必真正理解总数的实际意义。如果我们要求他“拿8个物体给我”,他很可能就把第8个拿过来。说明这时幼儿还处在罗列个体的阶段,没有形成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包含关系。幼儿要真正理解数的实际意义,就应该知道数表示的是一个总体,它包含了其中的所有个体。如5就包含了5个1,同时,每一个数,都被它后面的数所包含。只有理解了数的包含关系,幼儿才可能学习数的组成和加减运算。
    幼儿从小班开始就能在感知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分类活动。但是在他们的思维中,还没有形成类和子类之间的层级关系,更不知道整体一定大于部分。作者曾经问一个幼儿,是红片片多还是片片多,他一直认为是红片片多。直到作者向他解释,片片指的是所有的片片,而不是(剩下的)绿片片,他才作出了正确的回答。而他得到答案的方式也是耐人寻味的。他不是象我们所想象的那样靠逻辑判断,而是一一点数,得出红片片是8个,片片是10个。片片比红片片多。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幼儿头脑中,整体与部分之间并没有形成包含关系,而是并列的两个部分的关系。他们至多只是借助于具体的形象来理解包含关系,而决没有抽象的类包含的逻辑观念。
    通过以上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幼儿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逻辑观念,这为他们学习数学提供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这些逻辑观念又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它们非常依赖于具体的动作和形象。如果这些问题是和直接的、外化的动作和形象相联系的,幼儿则有可能解决,如果是较为间接的、需要内化于头脑的问题,幼儿就无能为力了。这个现象,正是由幼儿思维的抽象程度所决定的。
    2.幼儿思维的抽象性及其发展
    皮亚杰认为,抽象的思维起源于动作。抽象水平的逻辑来自于对动作水平的逻辑的概括和内化。在一岁半左右,幼儿具备了表象性功能,这使得抽象的思考开始成为可能。幼儿能够借助于头脑中的表象,对已经不在此时此地的事物进行间接的思考。能够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在头脑中进行思考,这是幼儿抽象思维发展的开始。然而,要在头脑中完全达到一种逻辑的思考,则是在大约十年以后。之所以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幼儿要在头脑中重新建构一个抽象的逻辑。这不仅需要将动作内化于头脑中,还要能将这些内化了的动作在头脑中自如地加以逆转,即达到一种可逆性。这对幼儿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让一个成人讲述他是怎样爬行的,他未必能准确地回答,尽管爬行的动作对他来说并不困难。他需要一边爬行,一边反省自己的动作,将这些动作内化于头脑中,并在头脑中将这些动作按一定的顺序组合起来,才能概括成一个抽象的认识。幼儿的抽象逻辑的建构过程就类似于此,但他们所面临的困难比成人更大。因为在幼儿的头脑中,还没有形成一个内化的、可逆的运算结构。表现在上面的例子中,幼儿既不能在头脑中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不能建立一个序列的结构,而只能局限于具体事物,在动作层次上完成相关的任务。
    所以,幼儿虽然能够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但是幼儿的逻辑思维,是以其对动作的依赖为特点的。抽象水平的逻辑要建立在对动作的内化的基础上,而幼儿期正处于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幼儿常常不能进行抽象的逻辑思考,而要借助于自身的动作或具体的事物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表象思维是幼儿思维的一个重要特点。幼儿时期的表象能力发展迅速,这对于他们在头脑中进行抽象的逻辑思考有重要的帮助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说,表象只是提供了幼儿抽象思维的具体材料,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取决于他们在头脑中处理事物之间逻辑关系的能力。总之,无论是形象还是表象,它们都是对静止事物或瞬间状态的模仿,属于思维的图像方面;而思维的运算方面,即对主体的外部动作和内部动作的协调,才是构成逻辑的基础。幼儿思维抽象性的发展,实际上伴随着两个方面的内化过程,一是外部的形象内化成为头脑中的表象,二是外部的动作内化成为头脑中的思考。而后者则是最根本的。
    正由于幼儿尚不能进行完全抽象的思考,他们学习数学也必须要依赖于具体的动作和形象。借助于外部的动作活动和具体的形象,幼儿能够逐步进行抽象水平的思考,最终达到摆脱具体的事物,在抽象的层次上学习数学。
    三、幼儿学习数学的心理特点
    根据上述观点,幼儿思维的发展为他们学习数学提供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幼儿逻辑思维发展的特点又造成了幼儿在建构抽象数学知识时的困难。在整个幼儿时期,数学概念对于他们来说都还没有成为头脑中的一个抽象的逻辑体系,它必须借助于具体的事物和形象。同时,幼儿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努力摆脱具体事物的影响,使那些和具体事物相联系的知识能够内化于头脑,成为具有一定概括意义的数学知识。具体地说,幼儿学习数学的心理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幼儿学习数学开始于动作。
    自从皮亚杰提出“抽象的思维起源于动作”之后,这已经成为幼儿数学教育中广为接受的观点。我们也经常能观察到,幼儿在学习数学时,最初是通过动作进行的。特别是小班的幼儿,在完成某些任务时,经常伴随着外显的动作。比如在“对应排列相关联的物体”活动中,幼儿在放卡片时,总要先和上面一排相对应的卡片碰一下,然后才把它放在下面。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对应的动作。随着幼儿动作的逐渐内化,他们才能够在头脑中进行这样的对应。幼儿在最初学习数数的时候,也要借助于手的点数动作才能正确地计数。直到他们的计数能力比较熟练,才改变为心中默数。
    幼儿表现出的这些外部动作,实际上是其协调事物之间关系的过程。这对于他们理解数学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在幼儿学习某一数学知识的初期阶段,特别需要这种外部的动作。而对于那些表现出抽象思维有困难的幼儿,也需要给予他们充分的动作摆弄的机会。例如,在学习加减运算时,最能帮助幼儿理解加减的数量关系的方法,就是让幼儿进行合并和拿取的操作,让幼儿在实际的动作中理解两个部分如何合为一个整体、整体中拿走一个部分还剩下另外一个部分。而那些不能摆脱实物进行抽象的数字运算的幼儿,正说明他们还需要动作水平上的操作。在这时给予他们摆弄实物的练习,既符合他们的心理需要,也有助于他们的学习。
    2.幼儿数学知识的内化要借助于表象的作用。
    尽管说表象对于幼儿学习数学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并不是说毫无作用。幼儿对数学知识的理解开始于外部的动作,但是要把它们变成头脑中抽象的数学概念,还有赖于内化的过程,即在头脑中重建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表象的作用即在于帮助幼儿完成这一内化的过程。
    过去有些不适当的做法把表象的作用无限地夸大,甚至以为幼儿学习数学就是在头脑中形成数学表象的过程,于是通过让幼儿观看实物或图片、教师讲解数学概念的方法进行教学,试图让幼儿在头脑中“印下”数的表象、加减的表象。现在看来这样的方法并不符合幼儿学习数学的心理。不过,如果能在幼儿操作的基础上,同时引导幼儿观察实物或图片及其变化,并鼓励他们将其转化为头脑中的具体表象,不仅能帮助幼儿在头脑中重建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于幼儿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也有益无害。例如在学习加减运算时,在幼儿进行了一定的操作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让幼儿观察一幅图中物体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加减,或者通过三幅图之间的细微变化来表现加减的关系,甚至通过口述应用题让幼儿自己在头脑中形成相应的表象并进行运算,这些都有助于幼儿在抽象的水平上进行加减的运算。
    3.幼儿对数学知识的理解要建立在多样化的经验和体验基础上。
    由于数学知识是一种抽象的知识,它的获得需要摆脱具体事物的其它无关特征。而幼儿对于数学知识的抽象意义的理解,却是从具体的事物开始的。可以说,幼儿在概念形成的过程中所依赖的具体经验越丰富,他们对数学概念的理解就越具有概括性。因此,为他们提供丰富多样的经验,能帮助幼儿更好地理解数学概念的抽象意义。比如在认识数字3时,让幼儿说出各种各样可以用3来表示的物体,而且让他们知道,凡是数量是3的物体,无论它们怎样排列,都是3。这样幼儿就可以对数字3的抽象意义有所了解。
    再如,大班幼儿在学习数的分合时,教师首先让幼儿分各种不同的东西:2只苹果、2个玩具、2粒蚕豆……,并用分合式记录下来。这时幼儿对分合式意义的理解还停留于它所代表的那一件事。当老师问这些式子一样不一样时,大多数幼儿都回答不一样,因为它们表示的是不同的事情。在教师的引导下,幼儿逐渐认识到这些式子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之所以相同是因为它们表示的都是分数量为2的物体,因此可以用一个式子来代表。这样,幼儿也逐渐认识到了“数的分合”这一抽象的知识,而不再停留于具体的“分东西”上。
    相反,如果幼儿缺乏多样化的经验,他们对数学概念的理解就会出现问题。例如,有的幼儿会认为钝角三角形不是三角形,只是因为教师从来没有让他们接触过这样的形状;有的幼儿会从两个三角形拼出一个大三角形,却不会把一个正方形分成两个小三角形,究其原因也是平时缺少摆弄图形的经验,对图形和图形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积累丰富的经验。
    4.幼儿抽象数学知识的获得需要符号和语言的关键作用。
    数学知识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幼儿学习数学,最终要从具体的事物中摆脱出来,形成抽象的数学知识。但是,幼儿头脑中往往只是保存着一些具体的经验,要使之变成概念化的知识,则需要符号体系的参与。例如,幼儿积累了大量有关加减的具体经验,甚至也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讲述这些经验,但是要形成加减的概念,就需要教他们用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具体的事情。符号的作用就在于给幼儿一种抽象化的思维方式。事实上,幼儿接触的符号也不限于加减运算的符号,如“标记”就是一个具有抽象意义的符号。它既带有形象性,又不是一个具体的形象,而是对它所代表的所有具体形象的抽象。幼儿从小班起就开始接触标记,理解标记的抽象意义,对于培养他们思维的抽象性、帮助他们理解抽象的数学知识,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此外,语言在幼儿学习数学的过程中也很重要。数学是一种精练的语言,而语言则是思维的工具。幼儿在进行数学操作活动中同时用语言表达其操作过程,能够对他的动作实行有效的监控,并提高其对自己动作的意识程度,从而有助于动作内化的过程。
    5.幼儿数学知识的巩固有赖于练习和应用的活动。
    幼儿数学知识的掌握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幼儿用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同化外部世界,同时也建构着新的知识。以数数的策略为例,幼儿起初是通过直觉的判断比较数量多少,实际上是根据物体所占空间多少来判断。这一策略有时是有效的,但有的时候就会发生错误。我们观察到的有些小班幼儿不能正确比较数量多少,就是因为他用了一个不适合的认知策略来同化外部的问题情境。在这个时候,尽管幼儿知道一一对应和点数也是比较数量多少的方法,但决不会自觉地运用一一对应或点数去比较多少。(根据我们的观察,有的中班幼儿还不能做到不受物体排列形式影响通过对应或点数比较数量多少,而是通过直觉判断)直到幼儿自己感到现有的认知策略不能适应问题情境了,才会去寻求新的解决办法,这时幼儿主动改变自己的认知策略,比如通过一一对应或点数的方法,去适应外部环境,从而与环境之间达到新的平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幼儿不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他们不断尝试新策略的过程,练习和检验新获得的策略的过程,以及在应用中巩固新策略的过程。它完全是通过幼儿的自我调节作用而发生的,而不是教的结果。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教师即使告诉幼儿要通过一一对应比较多少才是一个正确的方法,如果幼儿自己没有感到他原来的方法有什么不好,他是不会轻易放弃它而接受老师教的方法的。对于幼儿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有大量的机会练习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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